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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事类档案的整理、登记、立卷归档、分类编号等工作;严格档案借阅制度,档案未经登记不得借阅。凡有借阅档案者,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由借阅人在档案室查阅后退还,档案资料原件不得借离本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抄、复制;做好档案室的“八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禁止在档案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堆放易燃物品及其他杂物;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提交销毁情况分析报告,编写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监销,严禁擅自销毁档案;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检查,发现有破损、褪色、霉变等,及时对资料进行修复;需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灭火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及时维修或更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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