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和各单项法规,综合管理全旗国家公务员队伍;负责承办旗政府授权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考核、审批、备案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岗位轮换、录用、考核、辞职辞退的审核和受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政府部门管理权限内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审批等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审核政府各部门的表彰奖励和纪律处分工作;负责统计上报旗机构改革职位设置方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