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承办农牧区、非公有制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负责管理知识分子,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办理知补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